为了促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充分利用人才资源、凝炼研究方向,搭建学科发展平台等方面的作用,按照学校和学院科研绩效管理原则,特制定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一、建立科研团队的目的
为促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学科建设,建立创新的、优秀的研究团队有利于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提升学院整体科研水平;有利于承担重大研究项目与任务,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学院对团队建设的支持准则
(一)学院将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科研团队提供实验室场地,特殊需求则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审定。
(二)对科研任务重的研究团队,学院将给予减少教学工作量的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将视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为了激励教师发表高层次文章,学院将对其减少科研业绩留成比例,具体政策待津贴小组审定后公布。
(四)学院将优先为科研团队在学科建设经费、校级项目建设经费,以及各类学科建设经费中配置仪器设备,具体实施办法将视学科建设的成效和团队建设的需求而定。
三、院级科研团队的准入条件
(一)院级科研团队成立的基本条件
1.科研团队具有副教授或博士学位以上的主要成员至少有 3 人以上。
2.团队有明确的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科研方向,并能够完成学院团队管理所规定的各项业绩考核指标。
3.院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曾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具有承担 50 万元横向工程项目经验的主持人。
2) 团队负责人曾发表过被学校定为权威级期刊的论文。
4.认真执行学院团队管理和考核的各项条例。
(二)具备下列任两项条件,可以优先考虑申报成立院级科研团队。
1.科研水平高,拟成立团队成员在近五年曾获得高层次的成果、奖项或项目,如:曾至少发表过 2 篇 SCI 2 区及以上文章(以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曾争取到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科研项目 1~2 项;曾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等。
2.多学科交叉,可以形成科学研究新的生长点,对促进学院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或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与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十一五”规划“十大创新专项”中的“关键技术专项”接轨。
3.可以争取到重要的横向项目,每年实到研究经费不低于80万元。
4.科研开发能力强,每年获批专利不低于2项,推广、开发专利不少于1项;或科技开发每年上交学校利润不低于10万元。
四、科研团队的考核
每3年作为一次考核周期,学院对科研团队进行考核。第1年、第 2 年进行年度检查,统计出各科研团队年度业绩分数,并给予反馈,但不作评价结论;第 3 年做周期考核评定,以 3 个年度业绩得分之和作为最终评价结论。考核指标如下:
第一项指标:每年实到科研经费 50 万元,如果科研团队人数达 5 人以上,则要求人均实到研究项目经费10 万元,记 1 分。
第二项指标:每年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鉴定成果、ACM 获奖)100 分,如果科研团队人数达 5 人以上,则要求人均 20 分,或人均 SCI 论文影响因子数为 1.5,记 1 分。
第三项指标: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验收、鉴定第三层次科研成果 1 项记 0.5 分,第二层次科研成果 1 项,记 1 分,第一层次科研成果 1 项,记 2 分。
第四项指标: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第三层次奖励 1 项,记 1 分,第二层次奖励 1项,记 2 分,第一层次奖励 1 项,记 3 分。
第五项指标:科技成果开发,每年上交学校利润 10 万元,如果科研团队人数达 5 人以上,则要求人均 2 万,记 1 分。
第六项指标:每年申请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 项以上,或获批发明专利 2 项,或有一项专利获得推广,上交学校利润 5 万元,记 1 分。
科研团队计算该团队当年所有人员的科研业绩,考虑到成果出版、发表周期等原因,流动专职研究人员离开科研团队后一年之内的论文与著作可以计算为科研团队的业绩。
按照第 2-4 准入条件申报成立的科研团队,只按照第一项、第三项和第五项指标进行考核;按照第 2-5 准入条件申报成立的科研机构,只按照第六项指标进行考核;按照其他准入条件成立的科研机构,则按照各类指标综合进行考核。科研团队达到 3.0 分以上视为“合格”,未达到 3.0 分,视为“不合格”。
对研究周期较长、学术信誉较高、有志于完成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由该团队书面申请,经过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及院长办公联席会议批准,学院将对该科研团队实行周期考核(3 年)或目标考核。
五、科研团队工作的奖惩
(一)科研团队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或周期考核“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定为“黄牌警告”或“撤消科研团队”两种处理。对已撤消的“科研团队”学院有收回为科研团队提供的科研用房、重要仪器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并可重新调配团队人员或重组团队。
(二)学院将用科研业绩提成经费奖励超额完成团队指标的团队,每超额10%给予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