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管理 >> 正文

审核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整改要求

[发表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

审核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整改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综合一览表,表头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班级

学号

姓名

毕业设计(论文)名称

校方导师

校方职称

校外导师

校外导师职称

综合等级

要求:

① 各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综合一览表的信息必须与学生论文册的信息一一对应;

② 对综合等级为优的论文需提供“湖北科技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学生论文册

①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必须由指导老师下达;

② 各专业必须在教务处规定的论文模版的基础上,统一论文格式;

③ “文献综述”中的参考文献必须正确标注;

④ 所有需要签名、评分的地方都应签名(不能打印),并注意逻辑关系和时间节点。

⑤ 指导教师的评语必须有针对性,避免空洞,切忌雷同;

⑥ 在《湖北科技学院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表》中,每个指导老师针对不同学生填写的“指导老师指导过程”时间节点要错开,不同学生的指导总结应避免雷同。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等级构成分布一览表(每个院部分专业填写)

院系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篇数

篇数

篇数

篇数

篇数

4、《毕业设计(论文)综合一览表》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等级构成分布一览表》在11月19日上午10点之前必须提交纸质(院长签字盖章)和电子材料至教务处2017室,程晓玲签收。《湖北科技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作为支撑材料的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