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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机构和制度

[发表时间]:2017-05-12 [浏览次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机构和制度

为提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委员会(下简称“督导委员会”)在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督导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督导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督导委员会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配合教学管理办公室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的常设组织。学院为督导委员会提供正常的工作经费,并配备专门的办公地点与办公条件。

督导委员会设组长、副组长、秘书以及督导员若干名,由学院聘任。督导员由在职的专家或者具有副高职称资格以上(含副高)的资深教师担任。

第二条 督导委员会的职责

1、接受学院主管领导的指示,协助教学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2、以听课为主要形式,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备课、上课、教研活动、实验、实习、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为教学管理办公室的教学过程管理提供意见,指导、督促学院的教学工作。

3、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有关教研室提出改进意见。

4、指导中青年教师,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5、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第三条 督导教学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1、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综合分析,准确评估。

2、对教学评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美,维护督导工作的严肃性。

3、督导委员会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以期了解教学过程的实际状态;听课时一般要有二人同时在场。集中安排听课活动的,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必须经过督导委员会的集体讨论,取得一致的意见后,向授课教师反馈。对教师授课情况的评价出现意见分歧时,应采用跟踪听课的办法取得一致。评价务求客观、公正、合理。

第四条 督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听课制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须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认真记载教师所讲内容并填写教学督导登记表。

2、会议制度。督导委员会除每学期一次汇报总结会外,还按分管教学副院长的要求参加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

3、汇报制度。督导委员每月底把教学督导登记表、教学工作其他问题以书面形式汇集给委员会秘书整理,每学期结束须向学院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督导委员会的职权和待遇

1、对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

2、对教师教学情况有评议权。

3、对教师的职务晋升和学院教学工作方针,包括教学计划的制订有建议权。

4、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有参与权。

5、督导员每届聘期二年,聘任期间,视工作量给予相应报酬。

第六条 本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机构

组 长:戴文华、李继军

副组长:桂学勤、江伟、王忠友、卢社阶

成 员:饶彬、钱涛、陈洪生、夏力超、唐会伏

组委会秘书:肖文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2日

附:计算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机构成员联系方式

姓名

督导组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戴文华

组长

13797233808

李继军

组长

18986636198

桂学勤

副组长

13997517171

江伟

副组长

13036182790

王忠友

副组长

13872170669

卢社阶

副组长

15872845520

饶彬

督导员

18872835566

钱涛

督导员

15997940092

陈洪生

督导员

18986639920

夏力超

督导员

13908687036

唐会伏

督导员

13971828326

肖文文

秘书

1867158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