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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

关于2016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2016秋季学期通识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按要求申报,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本次报课可报全校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2、各教学单位组织课程主讲教师结合专业特点报课,为了保证所开课程的质量,主讲教师须具备如下条件和要求:(1)主讲教师须为讲师及以上职称;(2)主讲教师须为在岗专任教师,或退休专任教师;(3)主讲教师须具有独立、系统讲授课程的能力;(4)主讲教师须提供所讲课程的完整教学大纲。

3、每位教师每学期上报门数不得超过2门,每门开班每校区不得超过2个班。

4、跨专业、跨院(部)的专业选修课请到开课所在院(部)申报。

5、上课时间:周末或者晚上。

6、申报表一律采用《湖北科技学院2016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填写(申报表样见附件),申报表格要求上交纸质材料1份(附电子材料)。

7、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教师所报课程,并做好汇总(汇总表在电子表格下进行),然后将汇总表和各教师的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申报表教务处将不予开设)一并交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汇总表格式如下:

课程名称

开课教师

职称

开课对象

人数

开课校区

班次

8、教务处将对上报课程组织专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开设。

9、申报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过期不予办理。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教学大纲附在申报表后)

教务处

2016年5月31日

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

课程名称 教学单位(公章):

主讲教师姓名

职称

授课年级

课时、学分

授课专业

每班人数限制

开课校区

班次

主讲教师本学期授课门数

主讲教师本学期课时量

课程类型

教材形式

主讲教师专业、专长及在该专业领域研究成果或发表论文

课程内容简介及讲课提纲(教学大纲另附)

考核方式:

拟上课时间:

教学团队

院(部)意见(签字)

教务处审核意见(签字)

说明

1.“课程类型”指人文科学(含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

2.“教材形式”指正规出版教材、讲授纲要(讲义)等。

3.上课时间 注明星期天(上、下午)或周几晚。

4、“班次”是指需要开设的班级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