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2016秋季学期通识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按要求申报,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本次报课可报全校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2、各教学单位组织课程主讲教师结合专业特点报课,为了保证所开课程的质量,主讲教师须具备如下条件和要求:(1)主讲教师须为讲师及以上职称;(2)主讲教师须为在岗专任教师,或退休专任教师;(3)主讲教师须具有独立、系统讲授课程的能力;(4)主讲教师须提供所讲课程的完整教学大纲。
3、每位教师每学期上报门数不得超过2门,每门开班每校区不得超过2个班。
4、跨专业、跨院(部)的专业选修课请到开课所在院(部)申报。
5、上课时间:周末或者晚上。
6、申报表一律采用《湖北科技学院2016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填写(申报表样见附件),申报表格要求上交纸质材料1份(附电子材料)。
7、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教师所报课程,并做好汇总(汇总表在电子表格下进行),然后将汇总表和各教师的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申报表教务处将不予开设)一并交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汇总表格式如下:
课程名称
| 开课教师
| 职称
| 开课对象
| 人数
| 开课校区
| 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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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务处将对上报课程组织专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开设。
9、申报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过期不予办理。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教学大纲附在申报表后)
教务处
2016年5月31日
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
课程名称 教学单位(公章):
主讲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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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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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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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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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时、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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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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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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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课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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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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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本学期授课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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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教师本学期课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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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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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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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专业、专长及在该专业领域研究成果或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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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简介及讲课提纲(教学大纲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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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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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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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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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部)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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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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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课程类型”指人文科学(含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
2.“教材形式”指正规出版教材、讲授纲要(讲义)等。
3.上课时间 注明星期天(上、下午)或周几晚。
4、“班次”是指需要开设的班级数。